關于組織開展“智慧助老”優質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及課程資源推介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2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5號)和全國老齡辦《關于開展“智慧助老”行動的通知》(全國老齡辦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廣泛開展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教育培訓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1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舉辦2021年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20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智慧助老”專題的優質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課程資源推介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匯聚全國各地發展老年教育、開展“智慧助老”的好經驗和好做法,積極拓展老年教育社會功能,助力老年人更新觀念,提升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能力,幫助老年人更好地適應并融入信息社會,為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提供教育支持服務,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至2022年底,推介“智慧助老”優質工作案例100個、優質教育培訓項目200個、優質課程資源500門。
二、工作組織
1.“智慧助老”案例推介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負責組織協調。
2.國家開放大學具體承擔“智慧助老”專題的優質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課程資源推介展示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委托省級開放大學(或一個相關機構)承擔本地區“智慧助老”專題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做好本地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課程資源的推薦及上報工作。
3.“智慧助老”專題優質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課程資源等由國家開放大學負責在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展示和推介。我司還將通過其他多種方式進行推介。
三、工作要求
1.“智慧助老”專題推介相關具體工作自2021年10月啟動,至2022年底結束。各地要規范推薦程序,保證推薦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協調,有序開展“智慧助老”專題的工作案例、培訓項目及課程資源的組織申報工作,可委托省級開放大學(或相關機構)承擔本地區相關申請和推薦工作,并按工作要求提交本地區推薦材料,由國家開放大學具體聯系及匯總。
3.各申報單位要緊扣“智慧助老”主題,緊緊圍繞老年人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相關案例、項目和課程要聚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的困難,并能起到引領示范作用,助力老年人享受智慧生活。
4.強化“智慧助老”專題的創新應用與推廣。各地要根據當地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的實際情況,分析老年人需求特點,因地制宜宣傳、推廣“智慧助老”優質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及課程資源等成果。
四、成果應用
1.對各地報送的“智慧助老”專題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及課程資源,將視情組織專家進行評議。其中,第一批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報送,經專家評議后,將在2021年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總開幕式上擇優展示、推介;第二批于2022年5月31日之前報送,經專家評議后,進行推介;第三批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報送,經專家評議后,相關成果將匯編成冊。
2.各地推薦的“智慧助老”專題的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及課程資源,將納入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數據庫。
五、其他事項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屬地統籌,積極協調開展“智慧助老”專題的典型推介工作;有關省級開放大學(或相關機構)要積極承擔本地區“智慧助老”專題的組織申報等工作,并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做好典型工作案例、教育培訓項目、課程資源的推薦工作,按程序報送推薦結果(具體由國家開放大學匯總)。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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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