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同意五峰山過江通道
開征車輛通行費的批復
(蘇政復〔2021〕37號)
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五峰山長江通道開征通行費的請示(蘇交控〔2021〕22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五峰山過江通道于建成且符合通車條件之日起納入國家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實行封閉式聯網收費,按經營性高速公路管理,收費期限25年,收費經營權歸江蘇五峰山大橋有限公司所有。
二、同意五峰山過江通道設江都港、李典頭橋、高橋、鎮江新區北4個匝道收費站,撤銷磚橋收費站。
三、同意五峰山過江通道跨江大橋收費標準(試行):一至四類客車分別為35元/車次、45元/車次、70元/車次、70元/車次,一至六類貨車分別為40元/車次、80元/車次、125元/車次、155元/車次、160元/車次、185元/車次。
四、同意五峰山過江通道南北接線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一至四類客車分別為0.55元/車公里、0.825元/車公里、1.1元/車公里、1.1元/車公里;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按全省統一標準執行。
五、其他收費管理事宜,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根據有關收費管理規定另行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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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