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請您騎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在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查處行動中,交警對一名違反規定的市民說。據悉,8月份以來,我市交警部門加大不文明交通行為的教育和查處力度,特別是電動自行車不上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戴頭盔,非機動車逆行,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已有31500余起交通違法行為受到處罰。
25日上午10點,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的民警已經開始對路面存在的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不一會兒,一名沒有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市民被民警攔了下來。他告訴民警,自己在外地上學,放假回家偶爾騎電動自行車,就沒有購買安全頭盔。民警對其進行了教育,由于是初次,民警給予了警告處理。隨后,一位騎電動自行車的女士被民警攔下,她不僅自己沒戴頭盔,車上所載的未滿16歲的孩子也沒有佩戴頭盔,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罰款50元的處罰。
“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我們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邊整治邊宣傳,以宣傳、勸導為主,處罰為輔。”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副大隊長豐淑寶說。
8月25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見大部分駕乘電動自行車的市民都佩戴了安全頭盔,只有一小部分人沒有佩戴。當天有40人因為駕駛非機動車未佩戴頭盔、違法載人及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被先后查處。在查處行動中,記者了解到,未戴頭盔人員大部分為男性,他們都表示,雖然知道現在騎電動自行車要戴頭盔,但一直沒有養成戴頭盔的習慣,而且在市區騎車,車速不快,就算發生緊急情況,自己也能掌控。
據介紹,進入8月以來,交警部門加大交通違法行為的教育和查處力度,全市已查處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13000余起、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上牌540起以及行人、非機動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18000余起。
“我們定期開展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工程渣土車和非標三四輪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還會定時定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豐淑寶表示,處罰不是目的,正是通過對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不間斷的管理和整治,才能有效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港城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交警部門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規從自我做起,希望大家能夠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記 者 武 娜 通訊員 駱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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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