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簡稱《促進法》)自6月1日起施行。鄉村振興促進法在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五大方面出臺具體舉措,并針對生態破壞、耕地流失等鄉村振興過程中可能面臨的突出問題劃定了底線紅線。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無論是加快發展鄉村產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還是深化農村改革、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等,都離不開法治保障。《促進法》正是全面總結了近年來我國“三農”工作的法治實踐的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明確“定盤星”,有利于各地依法加快推進鄉村振興。近年來,不少地方在“三農”工作中,積極探索推進全域土地整治、農房和宅基地活權等改革,著力破解鄉村振興當中‘“錢、地、人”問題,但相關法律制度的薄弱和缺失,造成改革動力不足,制約了改革深化,迫切需要法律保障。《促進法》雖沒有規定法律責任,但從制度上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體系、工作體系和責任體系規范化、法定化,并對建立考核評價、年度報告、監督檢查等制度規定了具體要求,針對城鄉融合發展、人地錢支持、工作責任落實等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了一攬子舉措,是各地依法推進鄉村振興、深化“三農”改革發展的“定盤星”。
尊重“主人翁”,有利于廣大農民參與支持鄉村振興。農民是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主體,真正激發起農民在推動鄉村振興中的主動性、積極性,切實維護好、實現好農民根本權益,十分重要?!洞龠M法》把堅持農民主體地位,把維護農民根本權益貫穿始終,體現在各個方面。在促進農民增收方面,要求各級政府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保障成員從集體經營收入中獲得收益分配的權利;在社會保障方面,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等。這些規定,著力構建完善機制,細分農民群體,細致加以規定,有利于真正使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參與者、支持者和受益者,發揮主人翁作用。
嚴設“高壓線”,有利于破解突出問題保障鄉村振興。“促進法”著眼于促進,主要內容是促進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設計,同時也針對鄉村振興過程中可能面臨的突出問題規定了相應的嚴格的限制條款。在鄉村建設方面,嚴禁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嚴禁違背農民意愿、違反法定程序撤并村莊,維護和保障了農民的居住權益;在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對使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企業、產業的轉移,規定了禁止和限制措施,為建設生態文明、美麗宜居的鄉村劃定了底線;為嚴格保護耕地,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明確要求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這就確保了土地這個農業發展的基礎,耕地這個糧食生產的“命根子”。
鄉村振興,任重道遠;依法推動,重在落實。各地切實擔負起鄉村振興的歷史重任和《促進法》賦予的法律使命,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就會讓鄉村振興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行穩致遠。(何薌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