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連云區審計局立足為民辦實事,積極貫徹“先保后征、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失海漁民保障要求,在摸底調查失海漁民社會保障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重點圍繞“籌資模式、參保機制、待遇水平、制度銜接”四個關鍵環節,履行審計職責,全面推進該區失海漁民安置保障。
圍繞籌資模式,確保資金保障責任。根據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提供的資金需求和發放明細,對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管理進行系統了解,針對部分資金籌集不到位問題,要求相關單位積極聯系各征用海域建設主體,保證失海漁民生活保障資金按時到位。
圍繞參保機制,確保平臺運行順暢。結合市政府出臺的社會統一保障政策,對失海安置登記、培訓、就業、職介“一站式”服務平臺進行總體評估,保證所有失海漁民的社會保障都納入相應保障體系,確保漁民個體發展的可持續性得到再保障。
圍繞待遇水平,確保配套穩步提高。積極采取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全區失海漁民的待遇標準和準入條件進行關聯和結構分析,針對社會保障存在的覆蓋面不廣、保障水平較低等情況,適時加大政策兜底保障,確保失海漁民就業、醫療、養老等民生配套穩步提高。
圍繞制度銜接,確保政策有效落實。相繼出臺《連云區連島失海漁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連云區板橋街道失海漁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連云區失海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辦法,進一步加強失海漁民安置資金管理,發揮資金效益,并對失海漁民政策參與度進行關注,對制度實施效果進行總體評價,確保社會民生保障政策落實有效。(通訊員 張威威 陳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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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王夫成 曹銀生 編輯: 張藝雯 審核: 王夫成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