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網站8月30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明確繼續施行、廢止、失效的契稅優惠政策。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31個省份已按照契稅法規定,完成了地方授權事項工作,明確了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各地稅務部門也在緊鑼密鼓為契稅法施行做足準備。
《公告》明確,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外國銀行分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國銀行分行的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繼續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按原文件規定執行。
“總體來看,與現行契稅稅率相比,全國多數地區在稅法施行后保持稅率平移,黑龍江、河南、湖北等8個省略有下調。”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劉宜表示,各地確定稅率與現行稅率保持一致,體現了稅負水平總體不變的立法原則,而降低現行稅率,是為了落實減稅降費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湖北將契稅稅率由4%下調至3%,此舉預計可為全省市場主體每年釋放政策紅利近40億元。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我們按照稅法要求,聚焦辦稅便利化,完善和優化了征管和服務內容。”劉宜介紹。
目前,各地稅務部門都在緊鑼密鼓為契稅法施行做足準備。青海省稅務系統組織征管一線稅務干部進行培訓,確保稅務干部熟練掌握征管規定。安徽省稅務局通過辦稅服務廳、稅收宣傳公告欄等平臺,向納稅人詳細介紹新稅法與原暫行條例的變化和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