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未經權利人許可,嚴禁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標志發布廣告”……2022年春節將至,市場銷售迎來高峰,廣告活動密集頻繁。為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公正有序、歡樂祥和的市場環境,昨天,市市場監管局在加強違法廣告監測監管的同時,發布2022年春節期間廣告發布提示。
“隨著‘雙減’政策的正式施行,全市廣告行業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此外,未經權利人許可,嚴禁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標志發布廣告。”市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督管理處處長張永晶表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下這些廣告也不得發布:一是不得發布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的違法廣告;不得發布含有“特供、專供國家機關和軍隊”內容的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做宣傳。二是不得發布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的違法廣告;不得發布煽動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以及其他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三是食品、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不得說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四是酒類廣告不得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不得出現飲酒的動作;不得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五是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六是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含電子煙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含電子煙廣告)。七是投資理財類廣告不得含有“保本、保收益、無風險”等內容;不得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八是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
“全市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一定要認真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本提示進行自查,強化廣告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發布廣告。”張永晶表示,春節期間,全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加大違法廣告監測監管,對各類虛假違法廣告依法嚴厲查處。廣大消費者如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發現違法廣告,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侍敏 通訊員 廖智勇 )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