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瑩)2016年5月31日是第29個世界無煙日,為進一步促進健康連云港建設,推進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加大連云港市控煙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維護全市人民群眾健康,經研究,決定將5月31日-6月6日定為連云港市控煙宣傳周。
(一)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
根據《江蘇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下列場所禁止吸煙:
1.托兒所、幼兒園、小學的室內外區域,其他各類學校的教學場所、圖書館、學生宿舍等室內區域;
2.兒童福利院、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的室內外區域;
3.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的室內外區域和其他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
4.影劇院、音樂廳、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的室內區域;
5.體育場館的競賽區、運動員區、觀眾區;
6.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室內會議室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區域;
7.公用事業、金融機構的室內營業區域;
8.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客渡輪、飛機、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內部及售票室和設置在室內的站臺;
9.電梯內部及其室內等候區域;
10.法律、法規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不得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并確定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二)公共場所控制吸煙范圍
根據《江蘇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下列場所控制吸煙:
1.歌舞廳、游藝室等娛樂場所;
2.長途客運汽車、客渡輪、飛機、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區域;
3.法律、法規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場所。
控制吸煙公共場所應當劃定吸煙區或者設置吸煙室,吸煙區(室)外的其他區域禁止吸煙。劃定吸煙區或者設置吸煙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與非吸煙區有效分隔;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主要通道;設置獨立有效的通風換氣裝置;設置醒目的標志;配置煙灰缸(盒);設置吸煙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煙的宣傳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