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深夜,安徽肥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4·3肥西縣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的補充通報》。
通報稱,通過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深入流調溯源發現,無癥狀感染者安徽外國語學院學生郭某東存在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其立案調查。
記者注意到,郭某東活動軌跡中,其曾8次翻墻進、出學校:
3月28日12:55,乘坐火車到達合肥站(自遼寧葫蘆島乘Z114次列車,經商丘站轉K1395次列車),在合肥站內進行核酸檢測采樣(結果為陰性)。
3月28日13:37,乘坐226路公交車(車牌:皖AC3919),14:47到中環城站下車轉80路公交車(車牌號:皖AB8868),15:38到達肥西文達學院站下車后,從外國語學院羅森便利店附近翻墻進入學校。
3月29日16:32,翻墻出校,16:45分在巴莉甜甜買食品(自述店內除收銀員外另有2名小孩)。16:51在樹袋熊網吧上網,18:55離開網吧。19:47分再次進入樹袋熊網吧,21:32離開網吧。21:42進入西廬大藥房買藥。22:01翻墻進入安徽外國語學院。
3月30日13:53翻墻出校,13:54在志林超市買香煙。14:05分在樹袋熊網吧上網,21時左右翻墻回校。
4月1日12:06翻墻出校,12:09,在滬上阿姨買奶茶,12:11,在琪峰水果店買香煙,隨后翻墻進入文達學院。15:20,到樹袋熊網吧上網,19:20,離開網吧到阜陽名吃店吃飯。20:23翻墻進校。
4月2日19:22,在陳記淮南牛肉湯館吃飯,飯后從后門進入學校。
根據深入流調結果,郭某東的在肥密接、次密接均已落實管控,目前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請與上述活動軌跡有時空交集的人員,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報告,配合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
此前,肥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安徽外國語學院疫情相關情況通報》。
其中稱,經調查,在疫情防控期間,安徽外國語學院違反防疫相關規定,未嚴格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導致疫情傳播風險,嚴重影響日常社會秩序。
肥西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學院負責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員郭某英和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視情將對學院其他負責人依法追責。對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郭某東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責令學院立即整改,加強教師、職工、學生和第三方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3月10日,合肥市司法局曾發布《違反疫情防控管理秩序的行為及法律后果明白紙》:隱瞞病情、未按照規定報備行程信息、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