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經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批準,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凈地出讓,即地塊范圍內房屋及建、構筑物拆至室內地坪,其余維持自然現狀。地塊出讓范圍內桿(高、低壓)線、地上地下管線等由受讓人按規定自行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本次出讓地塊所涉地下空間使用權設立及其各項規劃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中相應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江蘇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20〕58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黨組關于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加強監管監督工作的意見》(蘇自然資黨組發〔2019〕94)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有關規定。
特別提醒一:意向競買人在決定參加本次競買活動前,應自行到相關信用部門查詢自身的社會信用情況,凡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依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不得參加本次“招”、“拍”、“掛”活動。如果仍參加競買,在成交后進行資格后審過程中,發現競得人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視為競得人違規,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其繳納的地塊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別提醒二:LTC2020-28#地塊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前須與連云區政府簽訂《連云區金海路南、日照路東地塊地上(下)建(構)筑物購買協議》。
二、競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未按規定時間完善用地手續者、拖欠土地出讓金者、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權滿兩年未開發者和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競買人必須以自有資金進行競拍,我局將會同有關金融監管機構對競買企業進行自有資金來源審查。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07日,到www.landlyg.com(地點)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連云港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www.landlyg.com/)(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7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7日17時。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后,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www.landlyg.com;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LTC2020-28#地塊:2020年12月8日9時 至2020年12月21日11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網上交易實行報名資格后審制度,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的競得人須在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通知書》,按須知要求將有效報名資料提交出讓人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成交確認書》,確定其為競得人,并在土地出讓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可就該地塊開發成立全資項目公司,需變更受讓主體為項目公司的,應在出讓成交后3個月內提交符合變更主體資格條件的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的,按土地轉讓辦理。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其他要求,請登錄網上交易系統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特別提醒,因電子認證(CA)系統升級,各設區市國有建設用地網上交易系統將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蘇CA頒發的數字證書登錄及交易,請持有江蘇CA數字證書的用戶盡快去相應證書辦理點辦理新的數字證書(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響使用。原證書未過期用戶攜帶原證書至國信CA證書辦理點可享受免費換發服務。未使用江蘇CA的用戶不受影響。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中路10號
聯系電話:0518-85508258
聯系人:喬先生、程先生
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