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關于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連房公積業〔2020〕8號)“受疫情影響企業,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并經認定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期滿后恢復正常繳存,并在2020年9月30前按規定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的規定,截至6月30日,市公積金中心在疫情期間共受理我市400余家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幫助這些企業度過難關。按照規定,因疫情影響已辦理緩繳的企業,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友情提醒:為保證繳存職工正常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業務,請各緩繳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繳存和補繳的各項準備,在7月1日起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于9月30將之前緩繳的金額補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