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記者 黃威 通訊員 路雙) 春節假期,為鼓勵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出租車)駕駛員積極參與運營,依據連價服〔2018〕49號《關于實施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市區(不含贛榆區)出租車每車次將臨時加收5元。
據介紹,2020年春節期間(1月24日0時起至1月30日24時止),也就是農歷的大年三十至年初六(共7天),出租車在按現行運價標準實行打表計程收費的基礎上,每車次另加收最高5元,要求駕駛員執行時間不得提前或推后。例如,某乘客打的打表計程10元,加上每車次加收5元,合計應支付15元。
據了解,加價的依據是根據連價服﹝2018﹞49號《關于實施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模式改革通知》中的第一項第(2)條“春節放假期間,在當時起步價的基礎上,出租車運營企業可臨時加收不超過5元的起步價”。
收取方法為計價器表外收取,按從稅務部門領取的定額5元票據出具給乘客。
據了解,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春節等法定假日其他行業加班工資都是按勞動法相關規定付給員工平時幾倍的工資,春節假期期間出租汽車駕駛員放棄了休息保障市民出行,如果出租車還是正常票價,春節期間的營運對的哥、的姐來說沒有吸引力,有不少駕駛員不愿意出車,一年到頭難得和親人團聚休息一下,易造成春節“打車難”。
此外,經過調查走訪,大部分乘客對春節假期出租車臨時加價表示理解和支持。春節臨時加價能夠保障充足運力和正常營運秩序,更能滿足市民出行需要,同時充分調動了出租汽車駕駛員春節期間運營的積極性,既是體現對勞動者付出的一種尊重,也是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的。
春節小長假期間,市交控集團全福出租車公司將嚴格監管加價收費情況,防止時間提前或推后,同時對規定的加價收費外的亂收費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如果遇到亂收費現象,歡迎市民撥打公司熱線85013899投訴。一經查實,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